十二宫

悬疑片美国2007

主演:杰克·吉伦哈尔,马克·鲁弗洛,安东尼·爱德华兹,小罗伯特·唐尼,布莱恩·考克斯,约翰·卡洛·林奇,里奇蒙德·阿奎特,鲍勃·斯蒂芬森,约翰·莱西,科洛·塞维尼,艾德·塞特拉基安,约翰·盖兹,约翰·特里,坎迪·克拉克,伊莱亚斯·科泰斯

导演:大卫·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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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8 00:33

详细剧情

二十世纪70年代,旧金山出现了一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杀人后,向媒体寄一封信,留下密码、线索,向警方挑衅,多次的阴差阳错使案件陷入僵局,警方渐渐束手无策。连环杀人案件也引起了《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

 长篇影评

 1 ) 《十二宫》:犯罪是一门学问

每一个国家都会有悬案的,但不是每一个悬案都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乃至恐慌。英国出了一个“开膛手杰克”,美国便出了这个“十二宫杀手”。两件事有相似之处,那就是罪犯永远是一个谜以及给当时的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恐慌。
什么样的罪犯能够给人们造成心理恐慌呢?大概可以分析出一条准则,首先杀人是没有选择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其次是犯罪现场也是没有选择的,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都有可能,当然还有犯罪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等等,这样说来,无规律的犯罪是最可怕的,令人随时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中。而另一方面,警方始终无法捉住真凶这个事实则会令百姓本来已经缺乏安全感会更加强烈起来,所以恐慌是必然的。
“十二宫杀手”的故事已经拍过了两个版本,而大卫的这次是第三个版本,虽然没看到前两个版本,但笔者相信,大卫的这次重拍应该是最经典的一部,这首先是由故事本身而决定的。“十二宫杀手”的事件是真实的,在美国造成极大的影响,而最终没有得出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而那些嫌疑犯却可以“千”这个单位计算。在这种事实的面前,给出一个答案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其中编撰的成份会立即体现出来,对那些经历了“十二宫杀手”恐慌的人们是极不负责的。而在新版的故事中,有一段戏则将剧中人拉到了屏幕的前面,那应该是1971年版本的“十二宫杀手”,剧中是以正义结尾的,但这只能是当时人们的一种心愿。其实,将“十二宫杀手”拍成电影似乎也是凶手本身的意愿,所以大卫算是完成了这个凶手的心愿,当然,凶手是否在世那还是一个未知数,也许将永远地未知下去。
大卫从小生活在洛杉机,由于“十二宫杀手”曾威胁将袭击校车,所以这给当时的小孩子们也造成了不小的心理恐惧,对于导演大卫来说,这种恐惧仿佛就是一个童年的阴影,肯定是不易抹去的。于是,大卫用这种感情来拍摄此片。这里要说明一件事,那就是这种社会恐惧是极其现实的,也许并不带有多少戏剧元素,这样才真正地让人们记住了此事。所以,这也是导演力图要表现出来的东西,在《搏击俱乐部》或《七宗罪》中,林奇的手法是很炫耀的,不难看出,整个故事是起承转合,完全符合一部作品标准的。但对于十二宫杀手这件事上,林奇则采用了极为平实的手法,很客观地讲,这是一种削减,将所有的戏剧元素都淡化了,留下的只是真实,当然没有真相。淡化戏剧元素,使得整个案子近似于完整地展现在观众的面前,与其说这是一部电影,莫若说这更是一部纪录片,这样不但忠实于当时那些社会心理,同样也忠实了林奇导演的内心阴影。
对于一部悬疑影片来说,观众的身份也是侦探,观众会随着剧情的发展不由自主地参与到破案的思维中来,所以线索是观众们最喜欢的细节,当每一个线索出现的时候,观众都会查看这线索是否能够通向最终谜题的答案。但此片中的线索却是十分地庞杂,甚至有些混乱,尤其是对于中国这些根本没有经历十二宫杀手事件的观众们来说,这些线索往往都会成为一条条误导的歧途。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样繁杂的线索是破案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警方的工作无非是排除,筛找那些最有可能接近凶案的证据,然后追查下去。
前面说过,凶犯的杀人手法其实是很笨劣的,无论是用刀子还是用枪,在林奇的镜头下都表现得很粗糙,但却如同战地录相里杀人场面一样真实,这是抛弃电影炫视听的手法。但事实上,这每一次粗糙的凶杀现场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指纹罪证等等。若不是寄往媒体的那些文字,也许警察们不太可能将这些案件归于一个凶手所为,但正是这些文字使得“十二宫杀手”这件事开始成为关注的焦点。
毫无疑问,真正将这个杀手塑造得神秘而又可怕的正是那些手写的信件,而这些信件以及与信件一起寄来的那标着密码符号的纸都成为了本片中最重要的线索。首先是信件,不但将所有案件串联了一起,嘲讽了警方的无能以及表明了凶手内心的猎人动机,更重要的是留下了笔迹,这是影片中一直在强调的证据,之所以在调查的过程中一再受挫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笔迹鉴定上的受挫。但事实上只有笔迹能够成为确实的证据,这也是警方无法解决的问题。其实就是那些密码符号。涉及到这类东西都会显出一种神秘来,更是对智力的考验,但事实上,我们看到密码非常容易解决,这种简单性造成了神秘性的降低,于是案件又回归到了现实中来,而影片风格也由此而回归到更现实的更接近于大众化的纪实性上来了。而第三个随信而来的信息便是“十二宫”的标志,影片中给出两种可能,一是借用了表上的商标,二是借用了电影片头的废胶片盲字。于是,在符号与文字还有标志的影响下,十二宫杀手显然变成了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但事实上,这些三种信息都含着一种极不确定的因素,即便那个嫌疑性最大的娈童犯,也没有确实的证据可以令他伏法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信件,密码与标志之间又是相互渗透着的。首先,信件令所有媒体以及警察之间产生了对这个杀手的初步认知,他表明他喜欢猎杀人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涉及到罪犯的无规律性,也是造成市民恐惧的原因所在,所以当信件中扬言要杀死学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陷入了紧张状态。而猎杀人在漫画家第二次破译编码后产生了真实的效果,那就是影片《最危险的游戏》。这是一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电影,仅仅六十几分钟的剧情中讲述了在一个荒岛上将人当作猎物追杀的故事。这说明凶手是极喜欢看这类影片的,也极有可能从此片中获得一种快感,从而转为现实中的杀人乐趣。喜欢电影的人自然对电影中的某些影像会产生特殊的敏感,于是,“十二宫”的标志便成了废胶片中的符号。当然,喜欢电影的人也许就是从事电影的人,也许也如信件上所说要把自己的事情拍成电影。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千丝万缕的联系着,但事实上每一条线索的联系都并不是十分地紧密,而且主要是存在于漫画家的联想之中,没有任何证据可言,再有,这些联系的线索将多种可能摆在了破案人或有志破案人的面前,同样也是不确定的,所以那个画着电影海报的老头首先被漫画家所否定了,虽然他为此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我们几乎可以看出,无论是漫画家罗伯特还是专栏作家保罗,他们所采用的都是一种逻辑分析,试图贯穿出十二宫杀手的整个犯案过程,包括动机手法以及时间等各个因素。但事实上,最关健的问题是证据,这则是罗伯特与保罗共同缺失的东西。而对于实用主义美国人来说,对于法律来说,证据显然比这些罗辑思维更为重要。
笔迹与指纹成为警方求证的关健。但很可惜,首先笔迹问题一直存在着出入,即便是两千多名嫌犯中间,也找不出特定符合的笔记。而指纹更是一无所有,但一双军鞋的脚印以及手套还有血布则多少为警方留下了可以追寻的线索。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其实罪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都会留下蛛丝马迹的,例如第一桩杀人案的过程中那个男人还没有死去,例如出租司机被杀案中凶犯的消失等等。虽然这些线索存在着,但事实上每一条线索仍旧不能解开通向谜底的道路。
求证与求逻辑的两条线索被业余的警探以及专业警探分别演绎着,当然,这所有线索其实都交织在一起的,只是个人由于个人的条件不同而偏向的追查方向也是不同的。但到了影片结尾处,罗伯特与戴维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对罪犯雷的指控。从逻辑的分析上,雷是一个完全的凶手,即他创造了十二宫杀手的名词,而且他是七月四日凶案的罪犯,更主要的是他有那个表的标志以及发信时间,但逻辑还是不能成为证明,笔记与指纹依旧是无法确定的,所以对他的审判依旧是一个未知数,更何况在审判之前他便已经死去了。这个罪犯是成立的,但这个罪犯是十二宫杀手则完全是一个假设。可能算是导演给出的一个绝对模糊的答案。
事实上,我们知道,此片根本没有答案,这所有的线索都是不确定的,都不足以将警方或观众导向真正的凶手,所以最后影片结尾依旧是一个开放式的。但毫不否认,导演的功力显然体现在这一点上,看似繁乱的线索通过四个主要人物全部叙述清晰了,而且是相互渗透,有条不紊的,甚至给人一种史诗性的感觉,而这种讲述恐怕必须要采用纪录方式,不但是对真实的尊重,更是表达了一种客观的态度。这一点,与《七宗罪》等充满了戏剧性的影片是绝然不同的。而这种线索的不确定以及开放式的结尾无疑会令观众也深入到案情的分析中去。
(闲言,个人以为十二宫杀手是某人创造出来的,其实并不存在,只是有人将若干案件集合在了一起,那些信件标志以及密码的介入感是一种制造的手段。雷也许是第一桩案子的凶手。画海报的极有可能便是这个创造出十二宫杀手的人,当然,纯属臆测,权当乐趣了。)
大卫•林奇的叙事是张缓有度的,节奏感虽然并明显,但以纪实的风格更显出一种平实客观与准确,这种带入感是导演功力的体显。但如果只是讲清了影片中案情的各个线索显然不是一部电影所在体显的,更重要的是人物的变化。影片主要涉及到了四个人物,漫画家罗伯特,专栏作家保罗,警探戴维和比尔。在追查十二宫杀手的过程中,这四个人都不同程度的陷入一种颠狂的状态。比尔最早退出了,他无法再承受这份压力,而保罗几乎将十二宫杀手做为自己事业更上一层的标志,戴维显然不甘心就这样将案子不了了之,而最陷入疯狂状态的自然是罗伯特。罗伯特作为漫画家的事业并不是很出色,直到他看到了那些密码,由于天份的原因,他具有一种特殊的敏感,在这种情况下,查找十二宫杀手则成为证明他自己的关健,而他本身对这个神秘的杀手也是充满了好奇,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与杀手面对面地,看着杀手的眼睛。如果说其它三人都有一种世俗的目的性,那么罗伯特显然是一种本能的感兴趣,对未解之谜的热衷,而以至于他在自己侦破的过程中失去了对现实的关注。十二宫杀手的行为固然神秘,但事实上却时过境迁,更重要的是,世界变得更可怕了,但执著的罗伯特显然是没有注意到这些变化,他完全沉迷在其中。
其实很难说象除了罗伯特以外还有没有人也对十二宫杀手十分地关注,这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杀手对人们心理上的冲击,恐怖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情,还有一种则是焦虑感,即象罗伯特这样的人,在查案的同时,他渴望对自己能够有一个成功的认知,所以他必须查案,只有找出凶手才是对自己的认知,这一点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真相到底是什么,导演观众或者那些曾有过记忆的美国人,甚至即便是被害者都有可能无法说清楚。这样一部从线索到结局都充满了不确定因素的悬案影片却给人一种冷静客观的纪实片感觉,很显然,这是一种手法上的错位。而这种错位放在这件真实的事情上便更显现出它的力量,也许导演正在通过这个著名的事件反映出我们所看到的许多事实背后也许隐藏着更多的秘密,也许所有的事实都其实是不真实的或说也许不真实的,混乱联系而不确定。
相信看过此片的每一位观众都会寻找着自己心中的那个“十二宫杀手”,这里是否有智力的比拼?笔者不敢断言,但有一点,所有的“十二宫杀手”肯定也是不确定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犯罪是一门学问,侦破也是一门学问,但相较起不确定来,这两门学问都显得苍白了,所以最好的学问还是不确定。这不但是对十二宫杀手事件的认定,也是对导演的肯定,当然更是为思索的好爱者们最大的鼓励!

韩兮
2007-7-20于通州

 2 ) 让我们一起于漫长的死磕中死去

     政治老师告诉我们,先有经济基础,才有上层建筑。由此可见,只有在美国这种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霸权国家,才会有吃饱了撑的和警察媒体瞎得瑟的杀手,和闲着没事死磕迷案的漫画家。因此,当《十二宫》登陆到我们这种没有最穷只有更穷的第三世界国家,着实让那些天天眼巴巴盯着盗版盘行情的惊悚侦破片儿迷们狠狠的失了一望。
    
    慢节奏,乱剧情,不黄色,无暴力,甚至连让配乐烘托一下气氛的地方都少之又少。我国的大众评审在此刻毫不留情,就算是大卫芬奇也要毅然报以风气云涌、花样百出的骂潮。显然,相比起这部闷骚《十二宫》,广大人民还是更津津乐道于那些牛逼闪闪的《七宗罪》《搏击会》们。可是却据说,那些闪闪们不过都是大卫芬奇拿来练手玩的,看来我民的欣赏水平刚刚发展到了学徒,离大师还远的没边儿呢。

    整个观影过程耗时3个多小时,中途上了三趟厕所,发了4条短信,聊了数句QQ,顺手还打了5只蚊子,外加中途两次因不慎睡倒而造成的理解障碍,不得不倒回去的重看,这部千呼万唤又辜负众望的《十二宫杀手》,终于被我在一夜之内看完了!对此我颇感欣慰,作为一名影视专业的同学,至少我没有像某位哥们儿那样,每天中午边小资兮兮的吃Lawson盒饭边看20分钟,直到某天惊异的发现居然演完了!

    仔细回想起来,如果排除掉影片中出场过多又都长得很兄弟的闲杂人物和他们各自冗长的名字,以及中间一大截男主角的不知所踪,整部影片的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梗概起来讲的就是一个闲着没事的神经病杀了点儿人,然后给媒体写信忽悠人们和他玩自己发明的猜字谜游戏,于是警察们就查啊查,查了十几年,查了2500个嫌疑犯,还是没查明白。最后警察们都熬不住了,谁跟他们提”十二宫“他们就跟谁急,然后那位一出场就成为焦点随后又莫名消失了近1小时的男主角——漫画家,终于又众望所归的重新登场了,丫自己默默的死磕了十几年,却在某次无意识的翻阅中获得灵感,然后他又开始像当年的警察们一样急吼吼的四处奔走,查呀查呀,中途受到诸多厌倦此案的官方部门的挤兑,家人的离去以及精神的濒临崩溃,最后,当他终于如愿把自己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他也终于整明白了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尽管这件事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最牛逼的地方就是,他媳妇像每一个搞不懂自己男人脑子里到底进什么水了的国产电视剧中的妇女一样,无比幽怨的站在门口说:“为什么你要做这个?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结果死磕漫画家十分费劲的说:“我要弄清楚!我需要知道他是谁!我必须知道他到底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大家请看,其实这部影片还是很伦理的,它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当你家男人无怨无悔的沉迷于某件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破事儿的时候,如果你还不想离婚,那么,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支持男人心中那个不灭的英雄主义影子吧!”

    虽然说这部电影由于包含内容庞杂过度,又不是刺激的叙事模式,很容易给观影者带来头痛、晕车、看不下去的感觉,但其实冗长之中的每一个情节却都是环环紧扣,直逼结局的。不然为什么在我不小心睡了一下下之后,醒来就发现完全看不明白了捏……据说,为了拍这部美国凶杀历史上的旷世迷案,大卫芬奇自己也死磕了四年,可见,当一群人以无比惊人的专注和耐力死磕一件事的时候,他们所爆发出的巨大魅力,足以感染一位牛逼的导演。所以,当我不咸不淡的看完整部影片再回过头来时,才恍然发现,也许大卫芬奇此次之所以要选择用这种平铺直叙,波澜不惊的手法来演绎这个事件,完全是有着某种特殊隐喻的。

    他没有像《七宗罪》或者《搏击会》那样通过频繁快速的跳切和高纯度的色彩来刺激人的感官,也没有故弄玄虚的在回忆想象和现实生活中绕来绕去,好让人们在看完后忍不住赞叹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一次,他只是通过对缺失史料的合理补充,来高度的还原了现实,将这个40多年来从未被人们猜透的案子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人们面前。纵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惊心动魄,但又何尝不是最真实的生活呢?

    正是由于生活的平淡,才导致我们经常会不由自主的去幻想那些刺激的事,那些从事着刺激工作的人们,那些亲历了刺激事件后死里逃生的受害者们。他们往往是在人们充满想象力的讲述中,才被赋予了无比光辉的英雄主义色彩,从而让我们去追捧,去迷恋。然而身处事件之中时的他们,真的就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神勇机智么?如果我们能将他们与真实的生活相连接看待,就不难感受到那种生活强加给人们的平淡。即使是走在风口浪尖的人们,也是在吃饭睡觉上班下班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而不会整天神经兮兮的脑力激荡。也许他们心中涌动的感情是剧烈的,但他们还是不得不平静而内敛的生活着,从踌躇满志,到分崩离析,从少年心气,到最后颓然的倒塌,每个梦都会被马不停蹄的时光吞噬,每个英雄也都在经历着我们常有的那些失望与无助。

    因此,这部看似没有什么滋味的电影,其实更像是一杯时间沉淀出的老酒,入口醇香,中段辛辣,流到胃里后却是让人回味无穷的苦涩。当人经历了不停被点燃再被熄灭、被激发又被遗弃的折磨之后,最终就会明白,再多的异彩流光也都要慢慢褪去,再扑朔迷离的人生也终将归于平淡。而无论结果是辉煌或者惨淡,无论结局是明晰还是迷离,最终,你都赢不了血淋淋的现实。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可就算是这样,在结果未到来之前,还是要死不悔改的走下去,而那份曾支撑你不放弃、不逃避的坚定的信念,那份你迷茫时毅然秉承信念的勇敢,才是最终是值得你去珍惜、值得每个人去尊敬的。

    影片在最后揭示到:"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我想,这也许才是大卫芬奇耗尽四年的时光要告诉我们的话:一个杀手未必要用武器去杀死一个人,更多时候,我们是死于竭力,而非窒息。

 3 ) 一些背景资料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

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

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

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

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不。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

“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

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他是对的!”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4 ) ■ 简洁、镇定、沉稳、大气。


简洁、镇定、沉稳、大气。
看后简直感慨到无语,觉得几乎无可评说。因为可说的太多。
大卫.芬奇叙事的功力是已臻化境了,凝炼而沧桑。
好多人喊闷,所谓“没有兴奋点”,
我可是从头至尾忙着接招,看得脊骨生寒,并不觉得有一处废笔虚笔。

为什么要拿他早年的作品来作比较?
我想起陈丹青在面对有些读者的诘问时所说的话,
在有人闲言碎语,旁敲侧击指他江郎才尽,宝刀已老,再也画不出当年才华横溢的《西藏组图》时,
陈丹青只淡然道:我是再也画不出,因为我已经画出来了。
同理,芬奇根本也并不需要再来拍上一部《搏击俱乐部》或者《七宗罪》,因为他早已经拍出来了。

镜头语言就不提了。
看到有位网友评他那独特的暗绿偏黄或暗黄偏绿的影像,真是说到我的心坎上。
单看看芬奇影片的密度和质感吧。
呈现从60年代末直至90年代,前后20多年的美国社会图景,
前后出现穿插的大小主次要人物,
从道具美术服装化妆,包括一个街景,小到一片纸头,
每个画面都细致而几乎不落痕迹,经得起推敲,又不显得刻意,
关键是里面蕴含着人物生活其间的质感,简直有史诗气质。
又因为实在太自然了,根本不被注意不被提起。

芬奇对时间的表现,朴素而冷静。
我们只看到渐渐斑白起来的两鬓,逐渐疲惫不耐的面色,
看到各职责部门机构的推诿与撤出,合作默契的缺乏,沟通的阻滞,案情一再的延宕。
看到都市在昼夜姌替之间转换着面目,当事人们逐一涣散了心力,只想干脆离开和遗忘了事。
时光淘掉了很多,但是真相依然隐匿。这是真正的残酷与嘲弄。
在罪恶黑暗前我们的无力感,都像是影片最后罗伯特凝视疑凶的那一眼,
也像是拿出一排照片让幸存者指认的警方官员,脸上所挂着的那个震撼而又难堪的表情。
我无法总结那个表情。我怕说出来,就太悲观了。
而芬奇,只是冷静而客观的,记录了下来。

 5 ) 我不在乎大卫芬奇神马的,我在乎这活生生的现实

     我不常写影评,也不迷大卫芬奇,我真正在乎的是北野武、希区柯克、昆丁塔伦蒂诺和盖里奇这样的主。

    像《十二宫》这样冗长、缓慢没有激情的片子,不是我的菜。
 
    然而,我很奇怪地不能忍受有人批评这部电影“在案情上有漏洞”、“模式化”、“没有现实关怀”什么的。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非常好的、非模式化的、带有解构色彩的现实主义片子。
 
    也许我们习惯了在警匪小说和电影里看到各种各样有着超能力、超智力或者超常人格的主人公,不管他是猫还是老鼠;也许我们习惯了有确切结果的推理,我们希望过上“付出就有回报”的生活。哪怕各种线索乱成一团麻,但一定会有一些神奇的符号、表情、照片、事件、物品等类似神谕一样的东西出现,让你或者更聪明的人灵机一动、醍醐灌顶;如果没有,那也要有一个超人般、魅力型的罪犯存在。否则,否则怎么对得起我们这颗怀抱殷切期望的好奇心?

    然而,现实残酷。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犯罪无法被侦破,还有更多的案件无法定案。警察就是穿着制服的普通人,罪犯也都是智力正常、甚至有研究表明是智力较弱的一小撮。因此,《十二宫》既然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那它完全有可能表现得就像现实一样沉闷,让人压抑、愤懑、绝望。

    那么,大卫芬奇对此的兴趣在哪里?四年的筹备,除了尝试用冷静、客观的镜头语言表现凶杀的美学诉求,他的价值诉求在哪里?

    肯定不在于剧情。

    十二宫杀手的出现固然是最好的社会新闻,是让报纸主编们又爱又恨、又害怕又兴奋的题材,也是吸引观众的最大筹码,可是两个半小时过去了,各种线索并没有相互印证,笔迹、指纹什么的,一个也没有用上,难怪观众都说“大卫芬奇拍的什么烂片子,好多线索都掉了”。也没有很炫的剪辑,没有嵌套、反复、回放,就是平铺直叙,什么4个星期后、一年后、四年后、七年后,一下子搞了34年。
    
    两个半小时的毫无进展就已经让我们难以忍受,更何况是30多年的无头案?这就是被卷入其中的那帮警察、记者、漫画家的命运,大家都知道了那个精彩的开场,却永远猜不到结局。僵持着僵持着,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尽管你聪明、执着、勇敢,但是你仍然有解不开的疙瘩、破不了的局;但是尽管我解决不了,我也要跟你死磕;并且尽管我也有逃避的、软弱的时候,但我永远不会放过对罪恶的审判。我想,大卫芬奇对现实给予了高度的尊重与肯定,并对人类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和理性做出了积极的评价。他不是虚无主义者。这是第一个价值维度。
   
    第二个价值维度是大卫芬奇的社会关怀和对制度的反思。很多观众认为这部电影虽然时间跨度很大,却丝毫没有与社会的变迁挂钩,不像《阿甘正传》。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这部片子从头到尾对侦破制度的着墨是最重的。以下是一个粗浅的回忆(等我看过第二篇再细化补充):

    1、托奇的搭档阿姆斯特朗给瓦莱赫、纳帕的警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交换相关证据,进行合作,但是三地警方都希望先得到对方的资料才肯帮忙,导致照片、指纹、口供等证据的交流并不顺畅。这一点在后面反复得到强化,比如到最后托奇才通过漫画家罗伯特了解到在瓦莱赫警方的档案中,达丽恩曾提到过“雷”这个名字;还有托奇他们申请不到雷居住地的搜查令,导致雷随后清洗了拖车,毁灭了相关证据。这种警方内部的不合作后来有所好转,三地警方都为漫画家提供了协助,然而当初的这种合作不畅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负面作用。

    2、托奇与记者保罗在证据上的争夺和侦破工作上的对抗。托奇认为保罗作为一个记者越庖代俎,不但阻碍了他的工作,还使他的职业水平遭到怀疑,拒绝与保罗合作。这不仅葬送了保罗在十二宫事件上的雄心壮志,也使托奇自己失去了帮助。
    
    3、反复出现的笔迹验证。那个笔迹专家谢伍德一次又一次地出来否认笔迹的相似性,一次又一次破灭警察们和记者们的希望,更重要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用笔迹鉴定的绝对重要性打断由其他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使12宫案件成为司法制度上永远的悬案。在法律上,一个罪犯之为罪犯,不在于事实,也不在于证据,而在于被司法程序所采信的那些证据。这是本剧最核心的一点,托奇与格雷史密斯最后的那次谈话说了,因为笔迹和指纹才是直接证据,其他都是间接证据,所以在法律上你不可能给雷定罪,你只能以写书、拍电影的这种非制度性的方法去确认事实,保卫正义。

    4、托奇的失败,在于他是一个警察,他对保罗的排斥也是一种体制内的人对体制外的人的排斥。因为是警察,就要遵守很多程序与规定,就不能以非法手段做非法操作,哪怕你是为了一个正义的目的。在电影院外,有人对托奇说“电影中的卡拉汉破了你们的案子”,他无奈地回答“因为他不用遵守程序”。其后,格雷史密斯在追查案件过程中,数次向托奇求助,托奇总是表示他是个警察,不能公开谈论案件,不能透露案情。在影片最后的那场谈话中,托奇和格雷史密斯两人已理顺了案件的逻辑,基本上锁定了亚伦的嫌疑,但托奇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警察,所以必须遵守证据的规则——以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认定。从这一点来看,托奇的失败也是程序正义在维护实质正义上的失败。

    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孰分轻重、如何相互制约的问题,在法哲学上是一个讨论不休的问题。在中国,实质正义的重要性绝对压倒程序正义,如果艾伦是真凶,那么就应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应该有人或有机构替天行道,哪管什么程序。但在美国社会,这是一个需要反复讨论的问题。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作为关键物证的枪支始终没有找到,但法庭采信的证据足以把无辜的安迪投进牢房;黑人瑞德一直寄望于通过牢狱的惩罚来洗脱罪恶,但是制度始终不给他机会,直到他不再相信这一套惩罚机制,而求诸内心的道德反省,反而奇迹般地获得了假释审查委员会的信任。两部片子至少都在反思同一个问题:法律制度不可能伸张一切正义,它极有可能错勘好人,纵容犯罪。到最后,我们能够依靠的还是人类的道德、勇气和坚持。

    《肖申克的救赎》非常好看,它带给我们的是神话般的勇气与希望;《十二宫》则是活生生的现实,虽然沉闷但给我们庸碌生活带来了光芒:哪怕像格雷史密斯那样,历尽千辛万苦,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震慑一段罪恶;哪怕所有的制度都不支持我们的观点,我们还保留我们继续追寻真相的权利。片尾的字幕凸显了这一主题。2002年警方从33年前的12宫杀手的一张信封上提取了部分DNA样本,结果显示与亚伦并不吻合。大卫芬奇接着写道,“旧金山和瓦莱约的警探拒绝据此排除亚伦的嫌疑;2004年旧金山警察局终止了十二宫杀手的调查,直到今天,在纳帕郡、索拉诺郡和瓦莱约市,本案尚未终结。”
 
   所以,我不在乎什么大卫芬奇,也不在乎他拍过《七宗罪》这样令人惊心动魄、血脉喷张的悬疑片,这些根本都不重要。我只在乎《十二宫》是一部有价值追求、有制度反思、有技术创新的电影,它值得打上大卫芬奇或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它没有粉饰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它也绝对没有令我们人类蒙羞。

    ps:大多数人觉得2小时2分左右在地下室的那个桥段最为精彩,多少有那么点悬疑的味道,可是后来也没有交代。我觉得,其实这是导演设置的陷阱,以此来作一个反讽。一是结构上的反讽:即看似重要的情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导演用这个告诉观众——不是我大卫芬奇不会悬疑,是我不打算悬疑。二是内容上的反讽:亚伦的笔迹不符,却可能是真凶;电影院老板沃恩的笔迹基本相符,然而并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他是凶手”这一论断,说到底,笔迹证据学不是那么准确的。
    真正精彩的是最后托奇与格雷史密斯的那场谈话和格雷史密斯用眼神“审判”艾伦的那个情节。

 6 ) 好一盆洗澡水!——说说《十二宫》

《午夜场》上早早就登出了《十二宫》的影评,但是等到看完影片,我才抓来翻翻,提到《法国贩毒网》算是想到一块去了,因为这部《十二宫》实在太独特了,我想了半天,才觉得恐怕就《法国贩毒网》的味道与之最为类似。但是,也只是感觉类似,认真追究一下的话,《十二宫》的特质真的是独一无二的。

最值得说的是它的去戏剧性。想起《法国贩毒网》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纪录片风格,确实,那部电影的超写实风格给人这样的感觉,那么《十二宫》也能说成是纪录片风格吗?我觉得不然,因为,从头至尾,尽管它表达上非常的简省和朴素,但是和纪录片所努力要做到的让观察者消失的感觉不一样,《十二宫》的效果恰恰是因为太强调一种冷静,而越发让你感觉到观察者的存在,连观察的角度都是严格限定好的。

在这部电影中,我们习惯的芬奇式长镜头那形同鬼魅般的游移看不到了,在"Panic Room"中那个对房子全景式的描述是相当令人拍案叫绝的,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中景和全景,几乎没有特写和很绚丽的长镜头跟镜,而且给你的感觉是,他就始终压在那里不动。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最平常的谈话,突然被一个逐渐走过来的杀手打破沉寂,对杀手的推进,给的机位几乎没有变,就是受害者视角,在谈话同时的几个平稳的切换中,可以看见凶手按正常步速走过来,然后亮出手枪——这简直不像一部描述悬案的电影中的凶杀场面,就像描绘一次上街购物一样平常,到后来双方对峙的时候,仍然是中景和近景的切换,平缓得不得了若不是对话里天然的紧张感甚至显得有些冗长,到凶手开始动刀都没有一点点变化。如果是一般警匪片怎么拍?肯定是不停地在受害人和凶手间做快速切换,当凶手制服了两人,开始行凶的时候,有可能就是希区柯克式的举在半空的刀--受害者惊恐的脸的特写--手臂挥舞的动作--飞溅的血(视分级考虑是否保留)--受害者乱晃的四肢……具体方式或许不同,但用快速切换来营造紧张感是几乎不会少的。如果是纪录片式的拍摄法,怎么拍?虽然纪录片也喜欢用定机位,也喜欢镜头保持不动,但对于这种场面,更可能的方式是手提,晃动,也许切得可能不会太多,但高速运动中那种真实或者仿真的模糊感,还是让你感觉到紧张,比如《伯恩的霸权》。可是,无论哪种拍摄法,虽然制造的紧张和刺激都要比《十二宫》强大得多,但在《十二宫》这样又迟缓又冷静的镜头里,看着两个人似乎有点希望但很快被扑灭所有希望无助地被害时,那种真实的绝望感是其他拍摄法无法比肩的。我想这才是芬奇这样“压抑”镜头欲的原因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只是最大限度地将叙事技巧中主观加入的戏剧化去掉,凸现出事件本身,从手法上来看,并不能说是纪录片式的。

从叙事方式上来看,这种去戏剧化就更加明显了,最大体现在避实就虚上。每当遇到一个值得去大书特书的情节时,芬奇总是很令人觉得意外地一笔带过,之前做的铺垫越多,就越是草草一笔了事。比如解开十二宫密码的时候,那个历史老师的解谜过程忽略不提,只是在她刚打算介入的时候提一下,然后迅速在传媒上宣布解谜成功。这个还算小的,《午夜场》上提到的那两处更为典型,老记者去会见线人,还有受害者母女(洋人名字记起来总是很麻烦,相信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说的是谁,大家见谅啦)逃脱魔爪,这两处极具戏剧性的场面,都仅仅在开头后迅速给出结果,过程被完全忽略,这是一个反悬念,如果按照希区柯克那个经典的桌子下面的炸弹来说明的话,这就好比,刚刚给你看到桌子下面有定时炸弹,下一个镜头就切到火车被炸毁的废墟上警察们在勘测现场,对于受过希区柯克式的悬念训练的人们来说,甚至带着调皮的挑战意味:当你已经做好准备按照惯例将信息预设的受害者猜成凶手并打算在展开的情节中一步步逼近你的目的时,答案被直接揭晓,不管你是否猜对了,你都会觉得像被愚弄了一样,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打算让你猜……希区柯克的理论是经典,但经典和俗套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芬奇的叙事效果无疑是成功的——这种成功恰恰建立在人们对希区柯克技巧的熟悉上,虽然那本身是打破思维惯例的,可是现在自己也成了惯例。毫不夸张的说,芬奇完成了一个飞跃。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往的悬念电影中,观众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恰恰是主角所关注的问题:凶手是谁?动机如何?而在这部电影中,芬奇却要打破这样的集中,凶手是谁确实很重要,但那是几个角色关心的问题,芬奇用这种反悬念尽力地打破观众对此的关注。而这种显得非常刻意甚至有些强行的剪切,又跟影片一直的平缓显得有些不对,但这并非风格的不统一,而恰恰是通过这种不一致来打破所谓的纪录片假象,真实地传递着芬奇自己的意图:我不让你们跟着凶手跑,你们应该关心的是这些人,这些跟着凶手跑的人。

这样就终于涉及到了芬奇的主题,他这样做是想表达什么?这是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如首先看下这部电影中的十二宫杀手。按照一般犯罪片或者悬念片里的方式,要么是将凶手全知全能化,站在幕后,无比强大,但总会在结尾被主角神奇地制服,要么就是将凶手人性化(这个尤其是近些年来的风潮,本来是新玩意,结果也要臭街了),偏写实风格,有些讨巧。芬奇的se7en有些前者的意思,只是凶手最后牛b到将传统的正义一方制服。而按照十二宫案件来看,如果按照前者那样拍,也绝对会很炫的。但芬奇不然,他不仅突破了自己,也没有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俗套,他所做的,是将凶手去魅,不让他明星化,这点是很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传媒的宣传,让十二宫成为了不亚于开膛手杰克这样的神话级人物,首先将那些无良媒体覆盖上去的东西去掉,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这是芬奇要做到的,通过前面几次对谋杀过程的冷静描述,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所谓的神秘杀手,不过是个心理有些变态动作不酷想法也并不天才的家伙而已,光环消失了。但芬奇也丝毫没打算做什么人性化处理,他只是打算去魅,同时这个凶手基本上就不被当“人”看了,只是赛狗中那只诱使狗跑起来的假兔子,芬奇要表现那群奔跑的狗。

是的,那群人,他们才是影片想表现的。我本来以为这和棒子拍的《杀人回忆》一样,是一部借案件来展现社会全景式的电影,结果我错了,除了一部和案件有关的"Dirty Harry",影片几乎没有任何跟社会背景相关的内容。对警察局间配合效率低下的讽刺,对新闻媒体过分投入的冷眼,都只是略微提及,故事稍一展开,就按顺序聚焦在大记者、警察和小记者身上,并且通过他们辐射到了所有跟案件相关的人们。这时候,芬奇的野心才暴露出冰山一角,一个悬疑故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一个有哲理的悬疑故事,他也早就玩过了,一个折射历史的,似乎也有先例,为什么就不能单纯关怀这个案件本身,为什么不能单纯关心跟案件相关的人们,探查一下,一个案件,到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怎么说得都有点老马丁的味道了,像,但又不全是,因为芬奇所做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从头到尾保持着冷静,既没有传统真相大白的解脱,也没有那种"JFK","Rocky"式的“失败者的胜利”那样的感动,那些都有些俗套了,他只是将这些很内敛但有取舍艺术地忠实地告诉你,波澜不惊(注一)至少我看到最后仍然会有一种被打动的感觉,或许是人物的执着,但我更觉得是整部影片一种沉默的力量感。

最后给个评价吧,有人说这是芬奇最好的电影,有人说芬奇不愤青了而且背叛了自己,其实,我觉得评说下或许可以,但盖棺还太早了。这部还远远算不上芬奇最好的电影——无论是就他过往作品的质量还是对他将来的期盼来说,而从风格上讲,只能说影像上或许不像过去那么先锋,但骨子里仍然保持芬奇一贯的探索和创新,我个人觉得,这部虽然算不上大师级的杰作,但可以看成是芬奇一次堪称伟大的实验,在主题上的暧昧,使其表达时多少有些模糊,这是它的缺憾,但芬奇却展现了他比过去更纯熟的掌控力——如果说过去的激进张扬是烧开水,那么现在这样内敛平稳更像是烧洗澡水,得不冷不烫,尺度拿捏上要更小心,但又不能中庸,基本上,他做得很到位。与其说他转型了,不如说他根本不给自己定型,在继续探索,有理由去期待芬奇会有更杰出的表现。

注释一:整部电影中唯一带有戏剧化味道的情节就是小记者去见线人,地下室惊魂那一段,但我们可以看到,那一段对案件的推进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就整个案件来说,这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这是为进一步完善小记者的人格形象服务的。

 短评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5分钟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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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8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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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10分钟前
  • 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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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14分钟前
  • Ob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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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15分钟前
  • xī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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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17分钟前
  • Le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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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19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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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

22分钟前
  • 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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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

23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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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27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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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32分钟前
  • 小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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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35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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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枯燥的……

37分钟前
  • 安蓝·怪伯爵𓆝𓆟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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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38分钟前
  • 小岩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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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41分钟前
  • 哪吒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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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44分钟前
  • 张樾
  • 还行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46分钟前
  • 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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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50分钟前
  • 【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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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52分钟前
  • 柴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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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53分钟前
  • 像一把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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